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经学校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月1日起,没有防控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须报请保卫处登记备案方可入校。请各位师生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上一条:【战“疫”进行时】关于开通心理防“疫”网络辅导通道的通知 下一条:【战“疫”进行时】关于持续关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的通知
【关闭】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电话:8818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