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0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从考前第14天开始,须配合所在学校(已毕业考生须配合原所在学校)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2.考生在考前14天内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由考点高校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由考点高校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我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3.考前14天内,考生尽量不要离津,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考试当天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高校防疫规定,配合学校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考生须提前一些时间到达考点,以免因体温检测等流程造成迟到。
5.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考点高校依据我市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监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6.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但在检查核对个人信息时,考生必须摘掉口罩。若考生拒绝摘掉口罩接受身份核对,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监考人员有权拒绝考生进入考场。我市的低风险地区,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
7.考生散场时要按照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人员间距。
8.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大规模停止考试组织的,经考点高校统一进行登记,考后可办理退费手续。考生因个人身体状况无法参加考试的,不再予以登记退费。